【總務處事務組】公告-115學年度起華夏校區專任(含專案)授課教師汽機車停放事宜
本校自115學年度起,已正式接管華夏校區聚鈺樓地下停車場空間。為妥善管理停車資源,並保障教職員工生之停車權益,特此公告相關停放規範及申請作業流程如下:
(一)B1 地下機車停車場
- 已於校本部申請者:凡已完成校本部「全區」或「戶外」機車停車申請之教職員工生,車辨系統資料已完成匯入,可直接停放於華夏校區 B1 機車停車場,目前暫不收取額外費用。
- 未於校本部申請者:請攜帶相關證件至校本部研揚大樓管理室辦理。停放華夏校區者至少須申辦「戶外停車」方案並繳交工本費(每學期新臺幣100元),待系統開通車牌/證件權限後,方得入場停放。
(二)B2 地下汽車停車場
一、115-1 學期車辨系統開通作業
總務處事務組已主動依據本學期課表,完成華夏校區授課教師之名單比對。凡已於校本部申辦汽車「月票」並完成繳費之教師,您的車牌辨識資料均已由後台完成匯入,權限開通至本學期結束(116年1月)。
符合上述資格之教師,請依循規定直接駛入並停放於華夏校區「聚鈺樓」B2地下汽車停車場,目前暫不收取額外費用。(停車場入口動線請參閱下方附圖)
二、未來學期自動設定機制
為簡化行政流程,未來每學期開學前,事務組將逕行與教務處課務系統進行資料比對。凡於校本部有完成汽車月票申請及繳費之專任(含專案)授課教師,系統將自動匯入該授課學期之華夏校區停車權限,教師均免予重複提出申請。
三、洽公或臨時停車申請
華夏校區地下停車場目前不開放對外一般臨時停車。本校教職員若因公務需求需前往該校區並停放車輛,請填寫「華夏校區停車申請表」並送交總務處事務組辦理。經審核核准後,事務組將協助設定車牌辨識系統以利進出。申請者於停放期間,仍須確實遵守本停車場之相關管理規範。
四、重申夜間管制規定
再次提醒,華夏校區汽車停車場目前不開放過夜停放(0-6點禁停),敬請各位授課教師務必留意離場時間,共同遵守校園停車管理規範。
後續若有任何停車相關業務疑義,歡迎各位教師不吝來電指教。
【聯絡資訊】
承辦單位:總務處事務組
承辦同仁:李則毅 先生
聯繫電話:(02) 2737-6161
總務處事務組 敬啟
